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为了增强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近日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措施,掀起了检务公开的狂飙。
他们定期公布重大案件的进展。检务公开的内容由静态走向动态,不仅要公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而且要定期通报查办案件的阶段性成果,定期通报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的阶段性查处情况,在立案、逮捕、起诉阶段,适时向社会公开披露,以利于社会各界监督。
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与义务。由过去注重告知犯罪嫌疑人义务走向注重告知其权利。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率全国之先,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后不立案和立案后撤案的,实行公开听证,采取公开的方式向举报人等有关人员公布不立案和撤案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向申诉人公布办案程序,展示相关证据。检察院在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期间,该案当事人可以申请对原审判决和裁定中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审判的程序进行公开听证,被申诉人有权陈述自己的理由。
实施检察司法援助。当事人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申诉,检察机关受理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请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援助。